近來,鄭州新密市公安局劉寨派出所成功查辦一同不合法貯存風險物質案子,抄獲各類煙花爆竹1090余箱。
近來,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有兩名可疑人員私存煙花爆竹。為防止操之過急,劉寨派出所立即將此情況匯報至上級部門,後經治安大隊統籌調度,白寨派出所密切配合,通過循線追尋、順藤摸瓜,於11月20日淩晨一舉將正在卸貨的白某、申某捕獲,並現場抄獲1090余箱煙花爆竹。
民警審理後查明:白某、申某二人合夥出資購入煙花爆竹,用於新年銷售,二人對不合法貯存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在,白某、申某已被依法處理,案子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煙花爆竹歸於易燃易爆風險物品,運送或存儲不當,極易引發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於不合法存儲、運送、買賣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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